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今天正式發(fā)布
2025-01-13 12:12 星期一
央視新聞
①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發(fā)布,將于2025年9月1日實施,舊版標準將被替代。
②新標準強化防火阻燃要求,明確塑料總質量占比,增加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等要求,完善防篡改要求,提升制動性能要求,調整整車質量上限,新增企業(yè)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。

記者從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獲悉,今天(1月13日),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修訂后正式對外發(fā)布,將為老百姓提供更安全、更實用的出行工具。

據了解,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、應急管理部、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、國家消防救援局組織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《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GB 17761—2024),將于2025年9月1日實施,舊版標準(GB 17761—2018)將被替代。

本次發(fā)布的新標準,強化了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;明確了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.5%;增加了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等要求;完善了電池組、控制器、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;提升了制動性能要求;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;新增了企業(yè)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;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、通信與動態(tài)安全監(jiān)測功能;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;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鼓勵安裝后視鏡;要求生產企業(yè)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建議使用年限,并在銘牌、產品合格證上進行標注。

新標準實施后,將降低火災事故隱患和危害,減少交通事故風險,有效防范非法改裝,提升車輛整體安全性能,更好滿足消費者日常使用需求。

據了解,新標準設置了8個月的生產過渡期: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,企業(yè)既可以按照舊標準生產,也可以按照新標準生產;2025年9月1日以后,所有新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標準要求。

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不會被強制淘汰,可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,借助以舊換新等政策加速更新?lián)Q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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